职业资格目录

国家认的职业资格,就这 72 项。准入类——没这个证,这行不能干;水平评价类——有证是加分,不是上岗门槛。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的公告 · 2021年11月23日 · 原文
下面每条的序号、名称、实施部门、设定依据,都照目录原文,一字未改。

一、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准入类

33 项 | 原文「一、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共 59 项:准入类 33 + 水平评价类 26

1教师资格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令2000年第10号)
2法律职业资格司法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香港、澳门)司法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4注册会计师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5注册城乡规划师自然资源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行业协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6注册测绘师自然资源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7〕14号)
7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生态环境部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生态环境部
国防科技工业军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国防科工局
《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
8核设施操纵人员资格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
民用核设施操纵人员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
国防科技工业军用核设施操纵人员国防科工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9注册核安全工程师生态环境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06号)
10注册建筑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及省级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关于建立注册建筑师制度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建设〔1994〕第598号)
11监理工程师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建人规〔2020〕3号)《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年第147号,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16年第32号修订)《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7号)《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令2006年第28号,根据水利部令2017年第49号修订)
12房地产估价师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13造价工程师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建人〔2018〕67号)《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6年第150号,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16年第32号、2020年第50号修订)
14建造师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年第153号,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16年第32号修订)《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
15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注册结构工程师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注册土木工程师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注册化工工程师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注册电气工程师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注册环保工程师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16年第32号修订)《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设〔1997〕222号)
16注册验船师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注册验船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8号)
17船员资格(含船员、渔业船员)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18执业兽医农业农村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19演出经纪人员资格文化和旅游部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令2009年第47号,根据文化部令2017年第57号修订)
20导游资格文化和旅游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21医生资格国家卫生健康委
医师国家卫生健康委
乡村医生国家卫生健康委
人体器官移植医师国家卫生健康委
职业病诊断医师国家卫生健康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22护士执业资格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护士条例》《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2010年第74号)
23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国家卫生健康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24注册安全工程师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应急〔2019〕8号)
25注册消防工程师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2〕56号)
26注册计量师市场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国市监计量〔2019〕197号)
27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市场监管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28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广电总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9新闻记者职业资格国家新闻出版署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新闻出版总署令2009年第44号)
30航空人员资格中国民航局
空勤人员、地面人员中国民航局
民用航空器外国驾驶员、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中国民航局
航空安全员中国民航局
民用航空电信人员、航行情报人员、气象人员中国民航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31执业药师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2015年第13号,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2016年第28号修正)《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国药监人〔2019〕12号)
32专利代理师国家知识产权局
《专利代理条例》《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19年第7号)
33拍卖师中国拍卖行业协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 · 准入类

12 项 | 原文「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共 13 项:准入类 12 + 水平评价类 1

1焊工生态环境部
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生态环境部
国防科技工业军用核安全设备焊接人员国防科工局
《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2安全保护服务人员公安部门及相关机构
保安员公安部门及相关机构
民航安全检查员民航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颁布保安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60号)
4消防设施操作员消防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5健身和娱乐场所服务人员体育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游泳救生员体育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全民健身条例》
6航空运输服务人员民航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民航乘务员民航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机场运行指挥员民航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中国民用航空局综合司关于颁布民航乘务员等3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10号)
7轨道交通运输服务人员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相关机构、国家铁路局
轨道列车司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相关机构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国办发〔2018〕1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国家铁路局综合司关于颁布轨道列车司机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21号)
8危险货物、化学品运输从业人员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相关机构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相关机构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相关机构
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相关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8号)《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考核和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9号)
9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相关机构
经营性客运驾驶员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相关机构
经营性货运驾驶员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相关机构
出租汽车驾驶员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相关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8号)
10特种作业人员应急管理部门、矿山安全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2010年第30号、2013年第63号第一次修正、2015年第80号第二次修正)
11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相关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8年第166号)
1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11年第140号)
13家畜繁殖员农业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三、水平评价类

27 项 | 有证加分,但不是上岗门槛。含专业技术人员 26 项(原文序号 34–59)与技能人员 1 项

专技 34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5〕64号)
专技 35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10号)
专技 36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3〕39号)
专技 37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11〕25号)《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71 号)《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8〕2号)
专技 38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8号)《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财会〔2000〕11号)
专技 39资产评估师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规〔2017〕7号)
专技 40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53号)《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人社部规〔2020〕1号)
专技 41不动产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自然资源部、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专技 42矿业权评估师自然资源部、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专技 43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生态环境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4〕13号)
专技 44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5〕47号)
专技 45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51号)
专技 46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人社部发〔2015〕59号)
专技 47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水利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2008年第36号,根据水利部令2017年第49号、2019年第50号修订)
专技 48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
专技 49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审计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关于深化审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84号)《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审人发〔2003〕4号)《高级审计师评价办法(试行)》(人发〔2002〕58号)
专技 50税务师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5〕90号)
专技 51认证人员职业资格市场监管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专技 52设备监理师市场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
专技 53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国家统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关于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6号)《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国统字〔1995〕46号)
专技 54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关于深化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10号)《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人发〔2001〕86号)
专技 55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银保监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银行业协会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3〕101号)
专技 56精算师银保监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精算师协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专技 57证券期货基金业从业人员资格证监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专技 58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国家文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文化部令2003年第26号)《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发〔2014〕13号)
专技 59翻译专业资格中国外文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深化翻译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10号)《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人发〔2003〕21号)
技能 3消防和应急救援人员消防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消防员消防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森林消防员应急管理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应急救援员紧急救援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关于印发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18号)
注:涉及安全,根据 2019年12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拟依法调整为准入类职业资格。

目录里有 4 条是"大筐"——特种作业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消防设施操作员。原文只给筐名,具体作业项在应急管理部、住建部、市场监管总局各自的专项目录里。
工道仔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原样转述。